走私罪(1种)
 
妨害对公司、企业的
管理秩序罪(12种)
 
破坏金融管理秩序
罪(25种)
 
金融诈骗案(8种)
 
危害税收征管罪(12种)
 
侵犯知识产权罪(5种)
 
扰乱市场秩序罪(9种)
 
侵犯财产罪(3种)
 
其他经济犯罪(11种)
   
 
   
 

济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举报中心成立!

 
  
  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负责《刑法》规定的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管辖的86种经济犯罪案件。  
  机构设置为
  市公安局设立经济犯罪侦查支队,对外称经济犯罪侦查分局,级别为市局副局级;
  各区公安分局、各县(市)公安局均设有经济犯罪侦查大队,级别是同级副局级单位。
  济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下设秘书处,三个专业侦查大队、一个防范大队,均为正处级编制。
  主要职责是
  负责全市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;
  指导区县(市)局经侦大队对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开展;
  组织、协调、指导跨地区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和协查工作;
  负责对金融、财税、供水、供电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要害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依法指导、检查、监督;
  负责全市经济民警的业务指导、检查、监督、管理和培训工作。
 


济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地址:千佛山西路26号  邮编:250014
举报电话号码:85082213  传真82616110
电子邮箱地址:ECID@163169.net 或 JNJZH@163169.net